4G时代电信运营企业战略方向的选择

2014/02/20

    2013年12月,中国政府正式颁发了TD-LTE牌照,从此,中国与其他80多个国家(截至2013年年底的统计)一起,全面进入数据通信的4G时代。4G时代的开始,标志着“移动通信”与“互联网”两大行业融合为“移动互联网”行业,移动网与固网的边界开始模糊,这是电信运营史上重要的战略转折点。

    据GSMA预测,从2012年到2020年,全球移动互联网行业收入将增长1.1万亿美元(达到2.9万亿美元),而移动运营商在该行业中的收入份额将从62%减少到50%。研究4G时代电信运营商面对的风险与挑战,特别是自身的核心优势,作出中长期战略选择,处理好与产业链中设备制造商、终端厂商、软件开发商特别是OTT的竞合关系,向客户提供迅速的、无处不在的、有长久生命力的服务,寻找盈利空间,激励并保护行业的长期投资,巩固行业地位,实现可持续增长,也许是电信行业共同关注的事。

    根据权威机构预测,至2020年,全球移动用户数将达40亿以上,移动终端将达250亿部以上,其中140亿部为移动物联网终端,从2012年到2020年,全球数据流量将增长10倍以上,移动互联网行业收入将从1.8万亿美元增加到2.9万亿美元(平均年化增长率为5.9%),而移动运营商的收入份额将从62%减少到50%。

    此外,在增量方面,运营商只能抓住增量市场的29%,远低于现有的市场份额(62%)水平,也落后于内容提供商(即OTT)的38%,而后者的现有市场份额仅为9%。前者(电信运营商)约30%的负向差额差不多就是后者(OTT)的正向差额。

     从2012年到2020年,全行业收入的平均年化增长率预计为5.9%,而流量的平均年化增长率预计可达44%,如不采取必要措施,2020年前后,电信运营行业的CAPEX将趋近甚至超过EBITDA。

    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,4G时代,电信运营商的主要竞争对手似乎是OTT。其浅层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,即移动互联网“永远在线”、“无处不在”的特征使OTT与电信运营商全时空“遭遇”。移动互联网不仅是“移动通信”与“互联网”在技术上的融合,更是产业上的融合。

     这就意味着电信运营商应当全面进入OTT的互联网业务吗?诚然,在4G时代之前,OTT就已开始通过即时通信和VoIP等数据业务争夺电信运营商的语音、短信业务了,但这不是电信运营商应当与OTT正面竞争的理由。更何况,在全IP的4G时代,语音、短信业务因其仅占据流量的一小部分,而将逐渐退出网络舞台的中央。